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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明传[2024]173号:1月1日起,未用示范文本提交起诉状,部分法院将不予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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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
风能专委会CWEA
2022-08-01
日前,国家发改委办公厅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《省级
可再生能源
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》,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方案提供参考。
根据大纲,省(区、市)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,对行政区域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,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,并按责任权重进行考核,对未完成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,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根据文件,消纳责任权重主要履行方式为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,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或
绿色电力证书
为补充履行方式。
原文如下:
来源:
国家发改委
关键词:
政策 能源局 风电消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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